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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开展2022年二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关于开展大连市2022年第二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2019〕19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大人才办〔2021〕12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2021〕13号),现请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一)根据人才来连脱产工作时间,可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2021〕13号)出台实施(2021年5月10日,含当日),公司可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全职工作后获得相应荣誉奖励的,可申请认定为地方高层次人才。

(2)单位注册地为金普新区。

(三)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市国资委所属国有企业、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大学由各自认定的部门和单位认定,不在我区受理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所列标准,同时符合多项荣誉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

(2)专职在连工作或在连开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四)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创新创业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认定)。

(5)高层次人才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六)引进的尖端人才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人才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为准;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办理了企事业单位续聘手续。

三。认证程序

(1)个人申报。向个人所属单位申请认定,填写《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出推荐意见并在其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印章,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印章)到新区人才广场。原件将在现场检查后返还。

(3)审核公示。经审查,合格人选将在金普新区(www.dljp.gov.cn)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确认和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新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求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为5年。5年期满后,应按《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规定重新认定。

四。申请材料

(1)《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大连市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签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在A4纸同一面);

(3)与申请认定级别相对应的荣誉贡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或开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时,缴费时间必须精确到日(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人从首次缴费月至引进后申报月打印,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从2019年4月至申报月打印;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单位应当出具情况说明;外籍人才需提供单位缴纳的商业保险材料);

(6)《大连市新引进(或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备案表由单位领取)。

动词 (verb的缩写)申报时间

2022年5月9日-20日。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1)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另提供《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可编辑文档)。

(2)统一纸质资料目录。每页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用订书机在左侧钉两枚钉子。如果材料太厚,可以打孔线装。不要使用侧封夹,如领带夹。电子材料以纸质材料扫描的PDF彩色文件形式提交(每人1份,其中《大连市新引进(或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无需扫描)。涉密人员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应以光盘形式提交。

(3)曾获国外奖项的,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翻译件和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青年人才中,获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国内外500强)、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级)者,需提供毕业当年该校世界大学软学科学术排名截图、毕业当年该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截图(截图需国内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离站,需要提供脱产证明材料。获得国外大学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5)《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记录表》中的引进时间以引进后首次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必须精确到日。级别对应的荣誉贡献为博士学位时,应写明具体毕业院校和专业名称。

七。人才流动记录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由新区现工作单位提供人才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人才认定结果告知文书、一线岗位工作证明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等纸质和电子版相关材料。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新认定高层次人才备案,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和待遇。

联系人:于浩、胡珊

电话:87566050

投稿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219室

附: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

2.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3.大连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4.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备案表

5.大连本地全日制高层次人才认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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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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