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源编码,深圳市房产中介

深圳市房源编码,深圳市房产中介,第1张

深圳:房产中介无有效房源编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屋广告的通知》指出,房地产中介必须取得有效的房屋信息代码,方可发布相应的房屋信息,没有代码的不得发布相应的房屋信息。今年12月31日前,代码已由旧系统生成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屋代码。

通知称,11月19日,深圳二手房交易新网签系统正式上线,引入单边代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房地产中介应回归服务本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部门规范委托的前提下,自觉规范房屋广告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机构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客户在线签订《深圳市二手房委托买卖合同》后,可在发布相应房源信息前获取有效房源信息代码。

根据《民法典》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应当有正式的书面委托。通过主管部门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深圳市二手房委托买卖合同》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代码。考虑到新旧系统的过渡期,2021年12月31日前代码已由旧系统生成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屋代码。在上述情况之外,住房代码被视为无效。

同时,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办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屋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代码”,无有效房屋信息代码不得发布房屋信息广告。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相关公司应按照上述要求对房屋的委托关系进行梳理和审核,主动将不合规的房屋下架,并自行变更。

(原标题:《房地产中介不得发布无有效房屋代码的房屋信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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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0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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