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产业公租房第四期

上海临港产业公租房第四期,第1张

上海临港产业区减免房租补充公告内容一览

根据市国资委2022年4月25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降租工作的通知》(沪SASAC规划[2022]86号)要求,上海临港工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宣布降租如下:

一、租金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免除最终承租人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不足一年的租金按比例免除。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含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如果租赁涉及免租金、优惠租金等。,应使用已支付的年租金来计算减少金额。月租不一致的,减租按年实缴租金的二分之一计算。

对于获得本次租金减免的企业,需要书面承诺在2022年不再有退租、拖欠租金、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等违反本次租金减免政策原则的行为。

二。申请和接受

1。申请的起止时间:

申请在租赁企业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新入驻企业申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控股股东名称(穿透至最高层)、各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

(3)申请人及控股股东的《住房租金核减申请书》(如有)(包括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4)申请人及控股股东(如有)2021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即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数据。

(5)申请人及控股股东(如有)关于2021年12月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通知,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信息表。涉及劳务派遣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和2021年12月派遣人数证明;即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数量,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6)申请人及控股股东(如有)2021年纳税证明,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注:根据当前防疫形势,为便于操作,规定检疫期内租用上海市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检疫证明,其他材料一律照常提供,具体如下:

1.启封前,为方便企业提交申请,目前网上提交的材料可为启封扫描件(可由法人签字),先进行审核;启封后,企业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所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园区方将对所有盖章材料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完成初审。

2.所有材料均盖章有效。除网上电子材料审核外,企业需将所有纸质盖章材料快递至园区进行核验,并留底备案。

公司审核流程结束后进行公示,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需要与实施主体签订补充住房租赁合同。

三。咨询电话

校园名称

处理程序

联系电话

翡翠花园、钻石花园、玛瑙花园和B0502座

谢毅

18916169915

新华侨花园、新工业区A、新工业区B、新工业区C、新工业区D、新工业区E、金融中心和管理中心

沈良

18916169870

四。监督电话

纪律检查员李倩18916169951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材料,并对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在活动中或活动后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临港工业区公司有权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不予租金核减,并要求已支付的租金核减。

如租金减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相关部门调整,我公司有权对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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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06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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