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徐汇集团房租减免政策

药皂2022-09-13  9

上海新徐汇集团房租减免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价格[2022]271号)和《上海市抗击疫情、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 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核减实施细则》(沪国资委发〔2022〕1号)和《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租金核减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发〔2022〕86号),现将上海新旭辉(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租金核减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上海新陆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受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企业。

二。适用对象

2022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人”)将最终签订合同,租赁上述主体单位的自有经营物业和使用权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中,使用权房屋是指本市相关国有企业管理的,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非住宅房屋;小微企业参照《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办法(2017)》(详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分类标准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详见附件2)进行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和最终租赁的国有企业不在本次免租政策范围内。

三。租金减免方式

1、救济期

2022年租赁主房的最终承租人,2022年免6个月租金。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免租。

2.救济金额

减免金额以实施主体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为准,不含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如果租赁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等。的,减征或免征金额以实缴年租金为基础计算。

相关第三方机构审核减免金额后,如发现减免金额有误,以第三方审核的金额为准。

3.救济方式

实施主体将以便利、高效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从后续租金中采取直接免除、扣除或返还的方式实施租金减免。对于有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人不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其中,转租人为本市国有企业的,以各自实缴租金为限,与实施单位共同承担租金减免;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实施主体和国有企业转租方将租金减免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人,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

四。申请和接受

1.各受理窗口联系方式如下:

请打开手机观看。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核减申请表(详见附件3);

(2)其他必要材料(详见附件4)。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材料,并对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在活动过程中或活动结束后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实施者有权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不减免租金,并要求申请人支付减免的租金,直至提前终止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3.验收方法

疫情期间,只允许网上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将发送到受理窗口指定的邮箱,原件密封后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受理窗口地址。请确保扫描件和原件的一致性。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租金核减的,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处理。

4.申请截止日期

与实施主体签订的租赁合同覆盖2022年全年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与实施主体签订的租赁合同2022年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逾期申请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减免。

五、协商和监督

电话号码:请参考各受理窗口的电话号码。

监管部门:新旭辉集团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尹老师、郑老师

电话:54892020分机。2616, 2680

六。其他事项

具体操作细节请咨询各受理窗口。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租金减免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1.附件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方法(2017年)

2.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分类标准和规范》的通知

3.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202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核减申请表。

4.减租申请材料清单

将下面的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并输入提取代码以下载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xg2Tm9kjLCtpS3Ax4_N_A

提货代码:xxh1

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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