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裕安区城南镇南河别墅控制区的通知
(2022)34号
根据《新冠肺炎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2021〕92号)、《安徽省新冠肺炎关注突变菌株局部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经研判评估,现解除符合控制区解除标准的裕安区城南镇南河别墅。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