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续签材料
请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到房屋所属派出所受理点办理。
更新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其他材料:(请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材料)
①居住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房屋的,提交业主身份证件、业主同意居住声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办理居住证。但如果租赁的房屋是违法的,或者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允许办理居住证。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的劳动合同;
⑤住在学校宿舍的,提交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公安机关不能留存原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
提示:
居住证延期是指在居住证有效期最后一个月前办理延期手续。
签注不需要换居住证。
持证人应当在每年最后1个月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停留换证,并当场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