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轮候家庭经济适用住房最后一次开盘销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及方式安排
(一)开放时间
本次开盘选房时间定于2022年3月28日。所有准购房者需要在正式开盘销售前登录选房页面,在线阅读并查看《南宁保障房购房通知》,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参与网上选房(注:由于准购房者操作速度变化,选房时间可能提前,请提前进入选房大厅等待选房)。
下午15:00开始签到,15:30正式开始选房。补选时间安排在正常选房时间结束后至当日24时。
(二)开盘选房方法
1.入围本次开盘选房的准购房者家庭,应在预定开盘时间提前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官方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参加网上选房,获取房号(操作说明见本通知附件1)。
如果不会操作,可以去线下指导位置:
申请长泰清华校区项目的申请人请到长泰清华校区销售部(地址:西乡塘区谭龙路68号长泰清华校区);
已报名威宁世纪花城项目的申请人请到威宁世纪花城项目售楼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新丽华苑3楼115-116铺威宁世纪花城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将指导操作。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参与选房的准购房者在详细阅读操作指南后直接参与网上选房,以减少扎堆人数)
2.本次开盘销售分为两居室和三居室两种户型,分别按照准购资格证书数量排序。两组同时按顺序选房。每个入围买房的准买家都要花2分钟提取房号。前一个准买家操作后,下一个准买家可以提取房号,无需等待规定的开始时间,但不能超过准买家的终止时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择房号,系统将暂时关闭准买家选择房号的权限,进入选择下一位准买家房号的操作。提取的房源号同步显示在网上选房大厅。
3.未按时签到或超时未抽到房号的准购房人有机会进行一次补选:在当天正常选房顺序后的规定时间内安排抽到房号,直至当天24:00。每位准买家选择房号的操作时间仍为2分钟。补选机会结束后仍未选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消其准购资格。
二。住房供应和潜在买方安排
(一)住房供应
由于本次申请人数少于房源供应数量,本次开盘选房调整为:长泰清华校区项目供应柳园组团7号楼、11号楼;威宁世纪华城项目为南区A1-A5栋和北区B1-B3栋提供217套房源,具体如下:
1.长泰清华校区项目,本次开盘销售推出的77套房源均为两居室。面积为79.04平方米-79.65平方米..本项目位于柳园7号楼和11号楼。预售许可证号:南07 [2020]号。
2.威宁世纪花城项目,因为登记的两室三厅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本次开盘发售推出140套房源。户型及面积:两居室88套,面积57.83㎡-59.67㎡;三房户型52套,面积76.53 ㎡- 80.37㎡;本项目位于B3南楼A1-A5和北楼B1。预售许可证号:058 (2021)、057 (2021)、1001 (2021)、1002 (2021)。
(二)被列入购房候选名单的潜在购买者
入围参加开盘选房的准购房者有86人。其中包括:
长泰清华校区项目共有13户,其中13户入围两居室的意向购房人,其中1户意向购房人优先。
威宁世纪花城项目共有73户,其中45户入围两居室准购房者;三居室选房有28个准买家,没有一个有优先准买家。
具体名单及选房时间表见本通知附件三。
同时,长泰清华校区项目三居室将按编号顺序公布。入围家庭放弃选房的,由申请人按顺序补房。
在入围的准买家中,先安排购房条件优惠的准买家抽房号,再安排普通准买家抽房号。符合优惠购房条件的准购房人和普通准购房人,按照《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房资格书》的编号顺序确定房号抽取顺序。
关于准购房人,符合《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准购房人,可以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重大疾病”的定义依据是中保协制定的《重疾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定》。
三。售房结果公告
开盘后,房屋销售情况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上公布。
四。注释
(1) 准购房人选房后,请及时办理补交超出面积差价的手续。超面积差价金额的查询及支付方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二)政府捐款额
长泰清华校区项目
根据市政府对长泰清华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额的批复,长泰清华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多层住宅保障面积政府投资额为:不安装太阳房972.75元/平方米,安装太阳房966.75元/平方米。
威宁世纪花城项目
根据市政府对威宁世纪花城保障房项目政府出资额的批复,威宁世纪花城保障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政府出资额为:未安装太阳房的政府出资额为1510.94元/平方米;政府投资安装太阳能住宅建筑:1500.94元/平方米。
(三)入围本次开盘选房的准购房家庭,应登录市住建局政府官方网站及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在线阅读、查看《南宁市保障性住房购房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网上选房。逾期未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第三十七条和本办法。
(四)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租住直管公房的准购房人,须在查阅《南宁市保障性住房购房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出保障手续,以免影响保障性住房购房手续。
(5) 准购房后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银行面签通过后5日内登录网上选房大厅,咨询《南宁市保障性住房缴纳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后,可在网上咨询《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不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10日内登录网上选房大厅,咨询《南宁市保障性住房缴纳超面积差价通知书》。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后,在网上查询《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证》。并在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据《办法》第四十二条取消其准购资格。
五、咨询电话
常清华校区:0771-3250802;
威宁世纪花城:0771-3130988;
南宁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2,5684179
附:1。经济适用房网上选房操作指南
2.超面积差价及准购证的查询及支付方式
3.等待经济适用房家庭最后一次开盘的入围名单及选房时间(长泰清华校区)
4.等待经适房家庭最后一次开盘的入围名单及选房时间(威宁时代华城,分为两居室和三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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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