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延长了产假天数,完善了产假制度。
边肖咨询了南京市市长热线,得到的答复是,南京的产假是按照江苏省的政策执行的。
自实施计划发布之日起(2022年2月10日):
女:仍在原产假期间的,按照实施方案享受产假158天。女方已经享受原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延长产假30天。
男:护理假15天。
提示:以上节假日不算国家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