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马云被四部门联合约谈的消息引爆了朋友圈。很多人都很好奇马云为什么接受采访。这四个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那么马云最近几天怎么了?问题大吗?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贝斯特边肖一探究竟吧~
马云被四个部门联合约谈
一则重磅消息瞬间引爆朋友圈。据证监会消息,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小明进行监管约谈。
蚂蚁集团昨晚回应称,将深入贯彻约谈意见,继续遵循“稳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十六字方针,持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民生。
蚁族被“抢购”
蚂蚁集团作为全球IPO资金量最高的超级巨头,一举一动都赚足了眼球。“A+H”股申购开放后,被市场“抢购”。
10月29日晚间,蚂蚁集团披露了a股中签率公告。网上有效申购数约516万,创下科技创新板新高。买入金额约19.05万亿元,创下a股历史新高。蚂蚁集团在a股发行中推出了超额配售和回拨机制。联席承销商以此发行价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亿股,占a股首次发行股份的15%。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12670497%。
港股市场的创新更是热闹非凡。有的券商系统因为订单太火爆直接“崩溃”。截至10月30日中午公开认购截止,公开认购人数近155万,相当于每4个香港人中就有一个参与认购。冻结资金约1.3万亿港元,均破纪录。
蚂蚁集团将于本周四(11月5日)上市。以发行价估算,蚂蚁“A+H”股总市值高达2.1亿元,上市后很可能成为a股一哥。
马云为什么被采访
今天是蚂蚁集团科技创新板a股新股的缴款日。中签股东刚刚支付了蚂蚁集团几万股新股,准备11月5日蚂蚁在上海正式上市后卖个好价钱。晚上,他们得到了一个坏消息。央行、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相关人员。
消息来自证监会官网,具体为: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小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虽然只有几个交叉,但确实吓到了蚂蚁集团新股中签的投资者,也成为了资本市场关注的最重要的新闻。
虽然我们不知道采访的具体内容,但这次采访无疑与马云最近在上海举行的2020外滩金融峰会上炮轰巴塞尔协议有关,而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主要世界性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由13个国家的银行监管机构组成,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四个常设委员会之一。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标准所规定的资本要求被称为基于风险的资本要求。
此次央行、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有熟悉市场的人士表示,一般来说,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约谈属于严重警示。
熟悉市场的人士认为,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下,尤其是在严监管、防风险的大背景下,马云所期待的创新可能不会被允许或进一步发展。现在四个部门联合约谈,可见对此的高度重视。而且采访是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之后进行的,值得人们思考。
建议马云适应目前的金融监管框架。电商在监管漏洞和空缺上快速崛起的经验,在金融平台上是用不上的。萧何,还是萧何。不能说,太详细了。
目前,蚂蚁集团已经具备了一定意义上的国家公共平台功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影响巨大。在数据确认和数据收益分配分割的情况下,势必要接受系统严格的监管。
至于蚂蚁集团上市后的价格,据悉,今日在HKEx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中,蚂蚁集团暗盘有三笔交易,成交价分别为108港元、115港元和120港元,较80港元的发行价分别上涨35%、43.75%和50%。说明机构还是看好蚂蚁集团的。但央行、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蚂蚁的暗交易价格会对蚂蚁集团上市的开盘价产生很大影响。中了蚂蚁新股或者准备上市购买蚂蚁股份的投资者,需要观察这几天的市场反应。
马云最近几天怎么了
网络小贷公司开启了严监管时代,未经批准不得跨省开展业务。
就在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相关人员的同一天,银监会和央行发布的两项监管规定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11月2日,银监会、央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进行规范,统一监管规则和操作规则。《办法》主要有以下引起关注的条款:
一是《办法》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主要在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对于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域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办法》明确了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安排。具体而言,应在本办法规定的过渡期内(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年内)完全达到本办法的要求。过渡期内,未取得跨省行政区域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跨省行政区域网小额贷款余额和贷款户数控制在存量规模以内,有序减少并逐步清退。
二是在股权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为主要股东跨省级行政区域参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超过2家,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持有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不超过1家。
第三,《办法》还对联合贷款提出了单独要求。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守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出资比例在单笔联合贷款中不得低于30%。
这一规定对网络小贷的直接影响是限制了联合贷款的总规模,杠杆效应会明显降低。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对该条的补充,《办法》对网络小贷的外部融资设置了上限,这也可以抑制联合贷款的过度放大。
《办法》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资产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此外,《办法》对贷款额度设置了单户上限。自然人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且不得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两个数额中较低的一个是最高贷款额;单户网络小额贷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首个金控公司监管配套细则出台。
同日,央行还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专业管理团队的形成,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防范操作风险。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简称《准入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简称《金控办法》)相继发布,并于11月1日起实施。《准入决定》明确提出,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有合格的董事;《金融控制办法》还规定,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高应符合央行要求,并向央行备案。
蚂蚁集团是首批金控公司监管试点的五家公司之一。蚂蚁招股书显示,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浙江融信持有从事金融活动的相关持牌子公司股权。《金融监管办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蚂蚁金服被纳入金融监管。值得注意的是,《准入决定》和《金融监管办法》初步搭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框架,后续还需要出台很多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只是众多配套细则之一。中国券商记者了解到,目前央行正在研究出台金控公司并表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的细则。
作为配套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正面和负面清单界定了金融控股公司董的资质。根据征求意见稿,担任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需要满足5年以上金融工作,或者8年以上相关经济工作的基本要求,并有良好的从业记录。此外,征求意见稿根据岗位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任职条件,如对董事长、总经理等的工作年限要求更高等。,并且还对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等部分岗位设置了相同的任职时限。
具体而言,担任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应当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原则上在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担任同一职务不得超过10年。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八条不得担任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的负面清单条款,包括被金融管理部门取消任职资格、被取消任职资格未满5年,或者被禁止进入市场未满5年,被金融管理部门处罚2次以上;不配合或者指使他人配合法律监督或者案件调查,受到警告或者处分的;本人与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控股公司5%以上股份,且该金融控股集团授予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本人持有的该金融控股集团股权净值。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