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个人所得税最后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
延伸阅读:汇算清缴处理通道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
1.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APP优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项目预填服务;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2.选择邮寄申报的:
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往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布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