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

南京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第1张

南京哪些税务机关受理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申报年度汇算清缴:

1.纳税人自行办理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的,应当向纳税人工作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如果有两个或更多员工,您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报告。

3.纳税人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给纳税人的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4.单位为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注: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管,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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