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通告(附举报方式)
关于打击和整治养老金诈骗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我市打击整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老年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老年诈骗犯罪, 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努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的范围
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申领养老住房、提供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救助等名义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供应假劣药品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达方式:
1.使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和“投资”;
2.注册养老服务机构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款、承诺投资回报等的场所,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
3.违规利用养老服务设施变相开发房地产,在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为名进行虚假宣传,在城市街头违规张贴养老用品广告;
4.以免费旅游、保健体检、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礼品等名义招徕游客。在老年旅游、艺术品商业等领域。,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其购买;
5.养老机构内设置的无资质医疗机构和无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等违法活动的;
6.在“食品”、“保健品”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
7.以高额回报、提前打折、偿还本息为诱饵,针对老年群体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报告方法
电话:0471-6699769
电子邮件:947524081@qq.com
举报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街1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报告提示
1.举报受理的内容是与养老金诈骗有关的线索。如举报其他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嫌老年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相关乱象,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严厉打击,并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打击养老金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