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
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农民可以申请建房,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民可以申请建房:
1、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设一户建房的;
2.现有房屋为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3.原住房因灾需要重建的;
4.因国家和集体建设搬迁或按政策安置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民要求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不符合村庄规划;
3.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
4.将原有住房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5.申请宅基地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