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8:00起岳池县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社会面管理措施
岳池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和应急指挥部应对肺炎疫情防控社会管理措施的通知
(8号)[/S2/]
1.在岳池县,除了购买生活用品、核酸检测、医疗等需要外,居民不得离开家门。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购买时间,引导居民就近错峰有序购买。原则上每户每天安排一人购买一次,购买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县、镇、村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人员门禁卡和核酸检测证登记查验规定。农村以村为单位,村民原则上不出村。
2.全县所有社会车辆(包括电瓶车、摩托车等。)除非必要,否则不要出行。除生产生活保障、防疫医疗、抢险救灾、寄递物流、公务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持有效车辆通行证行驶。
三、对拒不执行通知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通知自5月17日8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并及时告知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