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社保终止关系办理流程
一、处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二。处理过程
1.线下办理: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办理结果返回。
2.网上渠道:用人单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终止工作登记模块办理。
三。处理点
用人单位为最后一名参保职工办理停缴手续时,本月社会保险费未到账,必须提供当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四。处理表单
《南京市用人单位终止工作及保险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
五.处理地点
线下办理地: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市或区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六。接受时间
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