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哪些人可以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2022宁波市哪些人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保险对象
已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需要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支付8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的,支付10%。个人承担按以下公式计算:企业(三级医院及其他医院)职工个人承担=统筹基金÷0.8×0.2;企业(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承担=统筹基金的0.85× 0.15。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缴纳。
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至200元。
保证期
2022年3月至6月参加上述互保项目且到期的单位和人员,在本年度集中投保期内继续参加同一互保项目的,视同续保,续保生效日期为前次保险到期日的次日。
在本年度集中投保期内,首次或中断后参加上述互保项目的单位和人员,本年度保障有效时间统一至2022年5月1日,保障责任到期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保障期超过一年的,以此类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