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怎么报销?
2022宁波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报销处理
2022年各类互助保障资金报销(支付)工作将于2022年8月1日开始,互助保障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卡支付。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具体内容请参照《2022年宁波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支付8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的,支付10%。个人承担按以下公式计算:企业(三级医院及其他医院)职工个人承担=统筹基金÷0.8×0.2;企业(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承担=统筹基金的0.85× 0.15。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缴纳。
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至200元。
保证期
2022年3月至6月参加上述互保项目且到期的单位和人员,在本年度集中投保期内继续参加同一互保项目的,视同续保,续保生效日期为前次保险到期日的次日。
在本年度集中投保期内,首次或中断后参加上述互保项目的单位和人员,本年度保障有效时间统一至2022年5月1日,保障责任到期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保障期超过1年的,以年限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