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低保边缘户申请条件如下:
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2倍,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
(1)重疾患者(参照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精神病类型);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
(4)70岁以上独居老人;
(5)幼儿园儿童和全日制学生;
(6)遭受突发灾害或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