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金计算公式
一、低保金根据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确定。
计算公式:家庭月低保=(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
同一家庭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照家庭实际常住户口所在地适用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
二。优抚对象低保费按以下规定计算,符合多项优惠政策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1.低收入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每月支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
(1)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3)独生子女家庭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未成年独生子女;
(四)单独居住的居民;
(五)归侨;
(6)少数民族居民。
2.低收入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每月支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
(1)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父母双亡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
(4)独生子女死亡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
(5)幼儿园儿童、高中生和大中专学生。
3.低收入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每月按最低收入标准的130%支付低保金: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人员;
(二)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
(3)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特殊疾病的人员。
4.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且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等疾病的,本人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家庭成员不享受低保户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