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籍满5年怎么申请无房购房证明
南京户籍5年不能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申请人,
符合网上发行条件的,在“我的南京”APP提交申请24小时后返回发行结果;
不符合网上开具条件的,向窗口提出申请,经户籍证明人工初审后,开具暂不具备的纸质购房证明。24小时后,会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是否可以使用该证书。
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
无房家庭在原本市户籍且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情况下,需增加以下两项标准:
(1)在购房证明出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与、房地产交易过户(含股份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让的房地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2)购房证明出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12个月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在南京市登记满5年。
符合南京市现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按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大专或技校毕业,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学生,不认定为“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