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平台有哪些

安全口号2022-09-12  13

315消费者投诉平台

一、315消费者投诉平台

http://www.12315.cn/

二。投诉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原工商热线12315、原质检热线12365、原食品药品热线12331、原价格监管热线12358、原知识产权热线12330整合为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投诉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消费权益纠纷投诉。

1.本平台所称投诉,是指消费者因日常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争议的行为。

2.投诉人填写的投诉内容应当符合平台要求的格式,事实清楚,实事求是,并按照平台和处理单位的要求提供电话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时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

3.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等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投诉,由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平台经营者实际经营所在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

(一)投诉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或者行政机关无权处理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权益纠纷的;

(三)非为日常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申请人存在消费权益争议的;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6.市场监管部门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可以调解处理投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鼓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

7.如果投诉对象在ODR企业名录中,当投诉人选择处理单位时,平台会自动显示“绿色通道企业”勾选选项。投诉人勾选,即表示投诉人同意与被投诉人进入和解程序,通过平台在线争议解决机制(ODR)直接投诉,适用ODR相关规定。被投诉人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协商解决。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和解时间不计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时限。如果解决不成,投诉人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8.投诉应以单一形式提交。请不要就同一件事重复投诉。请不要在一份投诉表格中向不同的受访者提出申诉。由于投诉和举报的处理程序不同,请不要将举报包含在投诉中。

9.不得在本平台发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得造谣或诽谤他人。因留言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诉人承担。

10.如果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信访以及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请通过特殊程序和渠道进行,本平台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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