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虹井大道1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从事一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经历,年龄放宽5岁。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的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校组织副书记及以上;兼职高校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
2.具有1年(或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
3.具有3年(或以上)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工作经历,不包括个别学生的实习和兼职经历。
(八)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年限的基准日是2022年5月11日。
(九)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 _ 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5月17日09:00-5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7日09:00-5月30日16:00;
3.答辩声明:5月17日-5月31日9:00-16:00;
4.一审异议处理:5月17日09:00-5月31日18:00;
5.付款确认:5月17日09:00-6月1日12:00。
(2)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二)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初审后的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网上支付。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通过初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南京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rsc.njit.edu.cn/)公布。如果您在打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拨打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上提示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一栏须依次填写主要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注明所在单位、所任职务、职务起止年份)和研究成果,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与报考条件相关的个人信息及相关信息,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和资格复审或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2.申请报名时,报名者必须确认符合所有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级重大学生干部的经历必须由学院党委(不含学院团委)认证,学院级重大学生干部的经历必须由学校团委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认证。证书中应注明职位及职位的起止年份。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书中应注明职位及职位的起止年份。工作经历不包括学生时期的个人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3.本次招聘没有开考比例。
4.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到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册员工;
④2022年8月31日前新录用的服务期满5年的公务员,或按规定(含明确约定)已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规定不得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1.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it.edu.cn/)公布。报考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评估方法。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考察主要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它是根据百分制计算的。结果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分。被录用人员必须通过心理测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
(1)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缴费即可参加资格复审。
(二)南京工程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
四。体检和检查
1.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总成绩。各单项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数1: 1。如总分并列,则以面试加测试决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南京工程学院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宣传和就业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拟聘用人员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监督举报电话等。如考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空,南京工程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工程学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但聘用合同依法终止且上级或学校有其他文件规定的除外。一经录用,须在学校担任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任或交流到学校非辅导员岗位工作。
(3)聘用审批后60日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关系的证明,同期就读的国外教学科研机构毕业生未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4)正式聘用人员的学校,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购房和科研启动经费补贴。
六。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联合办公室)
电话:025-86118042(招聘政策咨询)
学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025-86118867(岗位责任咨询)
七。招聘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监督此次招聘。
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jytrsc@ec.js.edu.cn,
联系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联系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