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张

2022年南京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建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信息在南京党建(http://www.njdj.gov.cn/)、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http://dx.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6.在mainland China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在mainland China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和大中专院校非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人员,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对报考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有其他规定限制的。

三。招聘程序

(1)注册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2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考核期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学校会及时公示每期的招聘结果,同时职位已满。未满职位报名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3.申请材料:

(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开始)(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就读证明)、各级职称证书、聘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能体现个人研究方向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主持参与课题、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发表著作、获得重要奖项等。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外)均需扫描件,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试结果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试讲和综合测评。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方法和实施措施

高层次人才招聘由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计划,通过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1.试讲

根据招聘的专业方向,确定考试题目,提前一周通知考生。试讲当天要带好报名材料原件备查。考试是100分制,分数线是60分。

2.综合评价法

综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分数线为60分。

3.总分计算

按照试讲占60%,综合评价占40%计算考核总得分。

(4)检查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和岗位招聘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体检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所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5)宣传和就业

校委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决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党建、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招聘单位、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分配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空缺,需要递补的,可由学校、学院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在岗位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治疗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学校按《人才住房待遇暂行规定》为聘用人员支付10万元,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支付15万元,未结婚人员免费过渡公寓住房。建立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并保证最终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的员工,按我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奖励。

五、工作纪律

如发现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有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公正性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

组织部:025-86752046

(二)监督电话

党委(纪委):025-86752057

(三)验收时间

上午8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至下午5时

附:1。2022年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2.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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