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罚款“限期打五折”?真实情况是谣言
重庆交通罚款“限期五折”?
答: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长期裁量基准,不是“限期五折”[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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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哪些具体变化?
与2018年发布的《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安发〔2018〕12号)相比,其内容确实有不少变化——增加了部分处罚对象,明确或细化了部分处罚内容,明确了部分处罚数额。例如,旧版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内容包括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当场拒不改正的;驾驶机动车不避让作业中的道路养护车和工程车辆的;在单位医院或者居民区驾驶机动车不低速行驶或者避让行人等18项。在今天实施的新的处罚裁量标准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上述旧版中的情形,一律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