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地方人才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招聘地方医学院校毕业生(重庆籍贯或户籍或川渝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8名。当地医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
报名时间:3月1日9:00—3月5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报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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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备国家对本岗位要求的必备条件。
2。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第53、54号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致富能力和协调能力强,乐于服务群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公众认可度高。
(2)工作经历及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应在云阳县任职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应任职5年及以上。其中,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未满3年的,在其他岗位任职累计满5年的,可比照其他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报考相应岗位;如村里、社区类似岗位(包括村里本地人才)可以合并。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二。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未被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人事纪律被本单位辞退或者开除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工作人员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因背信被执行死刑的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并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达到服务期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就业协议的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