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鲁甸人员分类采取管控措施的通告

军统和中统2022-09-11  22

来(返)鲁甸人员分类采取管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对来(回)鲁甸人员采取分类管控措施的通知

一、中国疫区

根据我国疫情变化情况,将我国疫区划分为A、B、c三个风险区。

(一)A类地区

1.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区;

2.风险评估后确定的疫区。

(二)B类地区

1.中国各地发布的中等风险区域;

2.重点疫区:上海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

(三)C类地区

1.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中带“*”的区域;

2.通信大数据旅行卡无“*”但疫情外溢风险高的地区:吉林省长春、吉林,江西省上饶、宜春,河南省郑州、许昌,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江苏省南京、无锡,青海省西宁。

二。分类和控制

全市所有外地(归国)山东人员通过“昭通网格服务码”小程序填报完信息后,必须至少提前3天电话向目的村(社区)申报。

如果来自a、b、c地区,请主动配合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一)A类区域控制措施。对所有14天内有A类地区居住史的来(回)山东人员实施14+7控制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第1、2、3、4、7、10、14天核酸检测),加居家隔离观察7天(第1、7天核酸检测)。最后的核酸检测应是“双采集双检测”,只有在人、物、环境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区域控制措施。凡来(回)鲁14天内有B类地区居住史者,均实行7+7控制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第1、2、3、4、7天核酸检测),加居家隔离观察7天(第1、7天核酸检测)。最后的核酸检测应是“双采集双检测”,只有在人、物、环境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C类区域控制措施。【/S2/】14天内有C类地区来(回)鲁人员的,全部居家观察7天(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相关要求

A、B、C区的控制措施从进入山东之日起按照“需要多少天补多少天”的原则计算,凡来(回)山东不具备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违反通知内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即日起,来(回)山东人员的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知为准。此前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广大群众坚持“非必要不出门”,坚持防疫“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增强防范意识。如有外(回)鲁人员未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或有故意隐瞒国外或高危地区居住史的人员,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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