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关于开展全员常态化每周核酸筛查的通知
居民和朋友们: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来之不易的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从5月2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每周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博野县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每周免费进行一次新冠肺炎核酸筛查。
二。实施顺序
每周三、四对全县除37个重点人群外的所有人群分批进行核酸筛查。
周三:除寄宿学校外的走读学校(含幼儿园)将进行核酸检测。
周四:所有村(社区)居民都要进行核酸检测。
三。取样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四。免于采矿的人员
(一)对17类省级重点人群和黄色代码、红色代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频率和方法,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应按规定到发热门诊进行调查。
(3)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
五、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按照村、社区的安排,分批、有序地到指定的采样场所进行采样,确保各项检查做到应有尽有,不漏一人。
(2)采样时所有人员应始终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得交谈、聚集、打扰工作人员或扰乱现场秩序。
(3)对于不参加核酸集中筛查的人员,健康码将给予弹窗警告和旅行限制;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能抽取核酸样本,但必须及时向单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48小时后及时参加全员常态化、预防性核酸检测。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去集中采样点,提前向所在村、社区、企业、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安排核酸采样。老、幼、重、残人员应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七)我县目前无疫情,常态化的全员每周核酸检测是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开展的预防性核酸检测。居民应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切勿恐慌、轻信谣言、散布谣言或传播谣言。对恶意传播虚假图片、电影、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严格检查
自5月30日起,凡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景区、农贸市场、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网吧、歌厅、体育场、游泳池、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员经常聚集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并为公众提供服务,必须在7天内检查完毕。7天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筛查,7天内未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在新冠肺炎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在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检查,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共同守护疫情防控来之不易的成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