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022年海曙疫情期间如何减免税费?
增加留成和退税。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大规模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牵头单位:海曙税务局)
加大中小企业减免税力度。
按照50%的税率降低“六税两费”,适用主体扩大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家电税前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牵头单位:海曙税务局)
加大服务业税收减免力度。
对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继续分别按10%和15%抵扣现行可抵扣进项税额。(牵头单位:海曙税务局)
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牵头单位:海曙税务局)
减轻企业社保负担。
分阶段延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失业保险费退还给不裁员或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按规定执行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税务局)
降低营业用房租金。
租赁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发地区的,减免3个月租金。(牵头单位:区国资中心)2022年房屋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牵头单位:区国资中心、海曙税务局)
减免基本服务费。
酒店(民宿)2022年1-3月,中国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酒店(民宿),2022年1-6月中国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全免。(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延期免征。
2022年,航空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所得,免征增值税。(牵头单位:海曙税务局)
降低部分设施的检查费用。
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质量检验费减半收取,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缓缴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申请缓缴。(牵头单位:区医保局)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继续实施制造业税费阶段性递延。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部分税费,缓缴期继续延长6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延迟缴纳部分税费,延迟期为6个月。(牵头单位:海曙税务局)
降低企业人力成本。
对按规定自主开展新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自主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降低企业水、能源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确有困难的企业,“水电煤气欠费留着”,欠费在3个月内付清。鼓励1kV电压等级以下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压等级1千伏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将采取阶段性用电优惠政策。现货市场运行时,暂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份额费用,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积极探索集中采购。(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及区内相关单位)
补贴企业防疫支出。
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文化娱乐(含网吧、影剧院等)领域的骨干人员。)、公共交通(包括出租车、在线租车)、建筑行业、私人养老和教育机构等。,参照执行核酸检测的关键人员“所有检测都要做”的要求,对检测费用进行全额补贴。(牵头单位:区卫生卫生局)
支持旅游业的业务发展。
鼓励旅行社等运营机构参与相关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支持旅游行业企业承接职工疗养和春秋游业务。(牵头单位:区文体局、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