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道路客运及出租车疫情防控
近日,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在道路客运行业和出租汽车行业落实疫情防控“五严”“五统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做好广西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确保春运期间旅客健康、安全、有序出行。
《通知》明确,在道路客运行业,要严格压实道路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严格检查所有进出客运站人员的动态健康码、乘车码、体温,严格执行一类、二类线路实名制售票和查验制度;严格管理乘客在汽车站外上下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客运班车必须在批准的客运站停靠,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在公交车站外上下车、沿途揽客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措施,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发现体温异常和红黄码者,立即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置;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站内广播、语音提醒、安排文明劝导员等多种形式,引导乘客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出租汽车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和疫苗接种;严格执行乘客乘车要求。网约车除落实乘客标准佩戴口罩、乘车码扫描、查验健康码等工作要求外,还要求核实实际乘车乘客的身份信息和健康码;严防乘车非法入境(境),发现有非法入境(境)嫌疑的,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严格规范跨区域交通管制,暂停边境县(市)出租汽车跨城市运营服务;严格实施网约车合规管理,严禁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不合规车辆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