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开展金水区等8个城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
郑州市关于在金水区等8个城区开展新冠肺炎核酸筛查的通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金水区
等8个城区开展新冠肺炎核酸筛查的通知
(第108号,2022年)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破解传播风险隐患,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建立常态化重点筛查、定期筛查、全时筛查的核酸检测机制,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金水区等8个城区(含开发区)开展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 采样时间
采样工作于5月28日上午8点开始,15点结束。
二。 采样对象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暂住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
三。 取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移动采样点。请居民根据社区(村)和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就近到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 特别通告
(1) 对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代码将标记为黄色代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人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采集核酸样本,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进行登记。
(4)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要求居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外来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
(5)要求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两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并有效防止采样期间的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