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横州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衡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控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禁止烟火区
在横州镇,郁江范围内从郁江到茶江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口-茶江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中山路与民生路交叉口-中山路与茉莉大道交叉口-连州路与包华西路交叉口-荣和街与淮海路交叉口-淮海路与蒋斌西路交叉口-郁江交叉口的所有街道(巷)为市级禁行区(见附图)。
除划定的禁放区外,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安全保护区域;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范围内;
4.安全保护区内的水利设施、供水、供电、供气设施;
5.党政机关、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养老院、福利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
6.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苗圃和公园;
7.军事设施保护区;
8.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9.室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和窗户;
10.城市主次干道、桥梁、隧道、地下管线、地下人行道、反[/k0/]孔、竖井;
11.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禁止在燃放区域内经营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烟花爆竹管理
禁放区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的区域可以规划经营烟花爆竹。
三。报告方法
欢迎市民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应急管理局0771-7227742、市场监督管理局0771-7220042)。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衡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