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真的靠谱吗?还是饮鸩止渴毒害自己?浙江丽水的一起强奸案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女人婚后的生活很无聊。她在网上认识一个男人发生关系后,保持了适当的关系。有一天,一个女人找借口和一个男人在酒店开房,却被丈夫识破了一个谎言。为防止女方被当场抓住,她不得不停止与男方的行为,但男方停不下来,并以告诉丈夫为由强迫女方继续。
事发后,女子愤怒报案,最终结局并不好看。
(案例来源:浙江丽水静宁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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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
陈某,一个浙江丽水的女人,就像所有已婚女人一样,也逃脱不了七年之痒。她被繁琐的日常生活消耗殆尽,对丈夫只有平淡的亲情。至于和男人发生关系的快乐,早已是过去式,她不可能感兴趣。
由于丈夫忙于事业,没有充分考虑到陈某的感受,陈某甚至没有考虑过夫妻关系。当他无聊时,他会上网寻找发泄情绪的渠道,于是他在的一个交友软件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时,认识了一名男子朱。健谈幽默的朱很快引起了的兴趣,两人成了朋友,彼此熟悉起来。从那以后,只要有什么困难,就会找朱谈话。
半年后的一天,再次与丈夫发生矛盾,心情郁闷的她找到了朱。朱趁机邀请共进晚餐,欣然前往。饭后,问朱有什么节目,朱却在走出餐厅大门时拉着的手,用指尖轻轻撩拨她,说:“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陈某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点点头,什么也没说。朱拉着她的手,向对面一家酒店的餐厅走去。过了一会儿,朱在前台开了房间,带着上楼进了房间。刚进房间的时候,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欲望无法控制。她们的内裤被甩了一地,不忍直视现场。
发生关系后,两人开始频繁见面,只要有机会就会约好一起做爱。每次和朱约会,都要绞尽脑汁编造谎言来欺骗丈夫。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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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最后揭露的是陈某编造的谎言的重复。
事发当天,朱邀请开房开会,编造理由有误。因为和朱约会的次数太多,他能想到的借口几乎都用了一两次。难道他不能再被背叛一次吗?
陈某马上想到要去参加她最好朋友的生日聚会,于是又出去了。当她到达朱的酒店房间时,他们迫不及待地脱下衣服,再次做爱。就在她准备进入正题时,她的丈夫突然给陈某打电话,陈某失去了兴趣。当她接电话时,她丈夫愤怒地咆哮道:“前几天你刚参加了你最好朋友的生日聚会,今天你又要参加你最好朋友的生日聚会。你和谁在一起?”
陈某感到震惊的是,编造的谎言直接暴露了她自己。面对丈夫的质问,她不得不硬着头皮应对。挂断电话后,她失去了兴趣。她告诉朱,她必须尽快离开酒店。这时,朱鬼迷心窍,阻止离开,并要求向丈夫摊牌,与他离婚。陈某拒绝后,两人开始争吵。
朱威胁不让离开,理由是“如果你不提这件事,我也要去找他摊牌”。这一刻,陈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个朱真的爱他的婚外情吗?她怕纠缠会出问题,决心离开,但朱某不允许她离开,并强行将她拉回床上,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事后,匆匆离去,她担心继续和朱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现在她老公应付不来。骑虎难下之际,立即给朱发信息,提出分手的决定,但朱拒绝分手,并告诉,他会找机会联系的丈夫,把他和的关系说清楚。
怕朱真的找到丈夫,后果真的难以预料。她从来没有想到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人。她担心朱会做出她想象不到的事情,最终拆散家庭。最后,她选择报警求助,并自称被朱强奸。
然而,到案后,朱辩称,他与有长期的情人关系,他是自愿预约发生性关系的。没有强奸,但是法院最后不受理。
最终,朱因犯强奸罪被判刑,而的行为也将受到谴责。如何面对丈夫,如何挽回婚姻,对她来说,以后都很难。
本案中,朱与双方自愿同意开房发生性关系,但最终演变为强奸。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只能从法律层面来解释。
通过本案案情和朱到案后的陈述,可以发现几个关键信息:1 .朱承认当时他们确实有关系;2.陈某当时没有反抗;3.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性关系。
但是刑法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规定如下:
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即不管行为人使用的手段如何,也不管被害人当时是否反抗,只要被害人当时不服从女方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不能、不能、害怕、不能反抗,就构成本罪。
需要强调的是,强奸罪原则上对受害人的身份和职业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即使案发前双方存在不正当的恋爱关系,也不影响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认定。
也就是说,当时虽然没有反抗,但他是被朱的话所胁迫,不敢反抗,就是违抗。因此,本案中朱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如何判决: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最低量刑起点是三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普通刑事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的,基准量刑以3-6年有期徒刑确定。但本案中,朱在审查起诉前认罪认罚,根据立意的规定,基准量刑可以减轻15%以下。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坦白从宽”和减轻处罚是有“阶段性”规定的。也就是说,犯罪人在到案后、审查起诉前、一审宣判前认罪的,基准量刑可以分别降低25%、15%、5%。
当然,朱赔偿、谅解的情节也可以根据《意见》在基准量刑的基础上降低40%以下。
最终,根据朱某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检察院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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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婚外情就像潘多拉的盒子。看起来是那么诱人,但如果你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吃了这个“禁果”,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这些感情大多经不起大风大浪,要么得偿所愿,要么突发奇想。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和激情之后,就只剩下一地鸡毛,厌倦很快就会到来,等待他们的只有一个烂摊子。
既然这么多例子都证明了婚外情的苦果,那就不要轻易尝试。
这也是去过的人的建议:没事就别碰“婚外情”。一般人买不起。
阅读延伸
双胞胎姐姐出轨,姐夫多次发生性关系,怀孕后要求姐姐离婚。
案例看多了,自然会对一些“奇葩”的刑事血案感到哭笑不得,就像五年前发生的这个。
两对双胞胎情侣,一段莫名其妙的三角恋,被堪比狗血电视剧的真相震惊了。
01
2017年12月的一天,当上海女子万某红被警方一举活捉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呆呆的女人,手上还有两条命。
审讯室里,万某红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直到看到满脸泪痕的老父老母出现在派出所,万某红终于低下头,开始哭泣。
就在几个小时前,万某红杀了人。受害者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姐姐万和丈夫刘某勇。
正所谓“血浓于水”,兄弟情深。万某红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做出这样的事情?
一切从双胞胎姐妹结婚开始。同样令人称奇的是,万某红和万这对双胞胎竟然错娶了另一对双胞胎。
孪生姐妹
2007年,也就是案件发生的十年前,当时作为黄花大女儿的万家两姐妹终于到了适婚年龄。
在他人介绍下,万某红认识了同行的刘某勇。经过几次相处,两人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说来也巧,当时刘某勇和万某红并没有透露自己有弟弟妹妹。直到最后两家见面,才知道万佳和刘是这样的“家庭配置”。
因为姐姐的缘故,姐姐万渐渐和刘家另一个孩子刘某刚处得来。
与刘某勇不同,刘某刚是一个很老实很老实的人。正是因为这种坦诚,万家人非常欣赏,于是在父母的指使下,万某霞和刘某刚也走到了一起。
或许,后来的一切都根源于此。
万对刘某刚的处理只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坦诚,连万都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爱。
但是她很喜欢姐夫刘某勇,刘某勇告诉大家,姐夫很强,很能干。
两姐妹两兄弟分别步入婚姻殿堂后,开始享受婚姻生活。
虽然都在上海,但两家好像也没什么事,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见面吃顿饭。
两年后,好消息再次传来。姐姐万某红生了个大胖小子,两家人都很开心。
但在我高兴的时候,大家都有意无意地把目光转向了我姐姐万的肚子。
结婚两年,妹妹生了个大胖子,妹妹却一点事都没有,让别人看起来很八卦。
万虽然表面上不在意,其实心里酸得像打翻了醋坛子。
这两年她和老公都没有积极准备怀孕,但是情况一直不太好。为了怀上孩子,万特意去医院检查身体,开补药,但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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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趁着丈夫刘正好有时间,两人再次来到医院检查。然而这一次,接受检查的却是她的丈夫刘某刚。
几天后,检查结果出来了。正如万某霞想象的那样,有问题的是丈夫!
这件事一下子成了夫妻间的定时炸弹。
一个是非常想要孩子的妻子,一个是有些“阳痿”的丈夫。自从检查结果出来后,万不止一次和丈夫吵架,根子当然是孩子。
眼看着姐姐的孩子越来越大,姐姐这边苦得像吃了黄连。最后,由于压力太大,万来到她姐姐家,征求她的意见。
此时的万某红根本没有想到丈夫能和姐姐“看对眼”,她甚至干脆对姐姐提了意见。
因为工作原因,万某红白天基本不在家,有时甚至需要去外地出差。照顾万某霞起居的重任就交给了刘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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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只要两人都有空,刘某勇就会带着妻子的妹妹出去买菜。也许正是这一次又一次的单独相处,让他们在爱情中成长。
最后,在万某红出差的当天下午,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自从有了这段感情,万某霞开始和姐夫相处,更加肆无忌惮。两人逐渐跨界的关系,让她身边的人觉得不对劲,同时也让万某红睁大了眼睛。
2017年深秋,万某红以这样生活不方便为由,将妹妹送走。我以为她身边的隐患已经根除了。万某红怎么也没想到,妹妹回家后不久竟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怀孕前,万一直住在姐姐家。她是怎么怀孕的,怀的是谁的孩子?想到这,万某红只觉得雷霆万钧。
不顾一家人在黑暗中的欢喜,她愤怒地拖着丈夫和妹妹去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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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可想而知,万某霞肚子里的孩子是刘某勇的。
当她看到白纸黑字的检验报告时,万某红眼前闪过无数细节。她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甚至给了丈夫和妹妹那么多独处的机会。
面对通奸的发现,万和刘某勇也很尴尬。虽然姐姐斩钉截铁的说一定要把孩子打掉,但是面对完全不知情的亲朋好友的脸,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据说这是家丑不可外扬。如果这种家丑被别人知道,绝对会让她成为笑柄。现阶段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但是肚子里的胎儿毕竟是隐患,因为这个孩子,老公,妹妹还有机会相处,这又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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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刘某勇和万也相处了一个月。终于在12月的一天,看着两人比自己夫妻还亲密的关系,万某红怒了。
在与姐姐最后一次对质时,万趁着肚子里的孩子,坚决表示不打掉孩子。而是要求姐姐与刘某勇离婚。
见此情况,万某红终于不再忍耐,一把揪住妹妹的头发打了起来。
“当时,我真的很气急。我抓起桌上的水果刀就开始捅人。最后甚至还捅了我老公一刀。当时脑子里就有一个想法,这一对狗男女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杀人后,万某红并没有潜逃,而是看着血迹斑斑的案发现场和两个曾经的亲人的尸体,直到邻居报警将她带走。
万某红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最终会受到公正的惩罚。
这场家庭闹剧以两人死亡,一人入狱告终。
凶手万某红在这段感情中成了受害者,但“以毒攻毒”的错误方式最终让她吃了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