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第1张

2022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扩大

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共有72个统筹地区启动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力争今年年底前覆盖所有统筹地区。

目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正在有序进行。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0.36万家。今年,门诊费用累计跨省直接结算达500.11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2.49亿元,其中基金支付7.31亿元,占比58.5%。

住院方面,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参保人员和主要外出人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运行稳定。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55万家。今年累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22.3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81.06亿元,基金支付161.52亿元,占比57.5%。

关于跨省直接结算的实施,门诊和住院相关政策和流程一致,指“诊疗场所目录、参保场所政策和诊疗场所管理”:

就医地目录-跨省直接结算的,原则上执行当地的支付范围和就医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

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政策按参保地政策执行。简单来说,跨省异地就医,按照就医地的规定可以报哪些医保,但是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可以报多少,按照参保地的规定;

医疗场所管理-参保人跨省就医时应遵守医疗场所的服务和管理规定,医疗场所经办人员应为异地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经办服务。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提出,2022年要不断推进和完善省际直接结算方式,今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分类推进线上线下“跨省”的住院和门诊费用跨省结算。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备案,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力争到“十四五”末达到70%以上。同时,全力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尽快实现每个县至少开通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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