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作的命令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区、市直各单位:
最近各地都有奥米克隆变异体感染的病例。疫情发展迅速,外溢风险大。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已返回广西人员的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现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广西的人员(根据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
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区之日前14天已返回广西的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并在抵达广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接受健康管理。
(1)到达广西7天以内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二)对抵达广西7天以上不满14天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到达广西14天以上21天以下的,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二。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返回广西的人员
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区之日前14天已返回广西的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并在抵达广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接受健康管理。
(一)到达广西不满7天的。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到达广西7天以上14天以下的,给予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给予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3)到达广西14天以上不满21天的,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三。曾在当地发生疫情的设区市返回广西的人员
当地疫情发布之日前14天已返回广西的人员,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必须在返回广西前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在到达广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
到达广西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本通知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2800443,2805380。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地方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