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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杨女士发现自己在银行的1300万存款不翼而飞,立即报警调查。
没想到,这次调查竟然牵扯出一桩涉案5亿元的“惊天大案”。
原来一个50岁的大妈利用银行的漏洞,居然从银行偷了近5亿!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杨女士等人的钱能拿回来吗?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什么?
一千三百万不见了。
2012年,杨女士拿到了1300万的拆迁补偿款。她想把钱存银行,于是2013年来到奉化农行。
让她没想到的是,银行职员吴某并没有推荐她做活期存款,而是给她推荐了一款年利率13分的“理财产品”。
也就是说,一年什么都不做,可以净赚100多万。
起初,杨女士也不相信。她认为这可能是欺诈,但她无法忍受相反的情况。
而且说“贴息补助”是农行的政策,自然不会有假,于是杨女士慢慢动摇了。
最后,在的再三劝说下,杨女士将1300万元投资于该理财产品,并签订了一份“6不同意书”。
即一年内不能取钱、不能开通短信提醒、不能查询、不能转账、不能开通一体机或网银。
按照吴某的说法,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防止账户信息的变更会惊动银监会,使银行给出的高息无法实现。
转念一想,杨女士确实有几分道理,于是最终在吴某的指导下完成了手术。
接下来的一年,杨女士一直惦记着自己在银行的巨额存款。
因此,定期存款结束后,她立即来到银行,查看自己的钱是否到账。
但是经过这样的调查,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不仅银行承诺的100多万利息不见了,就连她原来的1300多万存款也没了!
“我的钱呢?我哪存的1300多万?”
“你说有13个点的利息,结果是骗我本金?你必须按事先约定的给我本息,否则这事没完!”
杨女士义愤填膺,工作人员却无可奈何。
因为没有第一时间找到以前的吴某,所以他们不知道如何解决事情,所以他们不得不报警。
警察到了之后说的话让人心一沉。原来这已经不是最近的第一起“存款被盗案”。
仅在上个月,警方就接到了十几起类似的报案。
很多客户因为高额补贴,把钱存进了所谓的“理财产品”。结果到时候发现钱都没了,累计涉案金额上亿。案件性质极其恶劣。
更重要的是,在这些案件中,我们隐约可以看到银行的影子,似乎银行工作人员在与诈骗分子勾结作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被盗的5亿元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找到了吴某。
但据说,她只是被别人带走的“参与者”,对此并不太了解,于是民警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了朱和邱。
要是有人三十多岁,之前在江山银行系统工作过就好了。
后来因为表现好,成功从江山调到杭州,做了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的部门主管。
本来同事们都没想过她会有问题,因为她家里比较宽裕,夫妻俩工资也比较高,完全没必要做这种不顾一切的事情。
至于邱某,就更难理解了。作为一个正规企业的老板,她可以说是相当有钱了。
生意好的时候,光是手里的流动资金就高达上亿元。
这样的人似乎与“诈骗犯罪”无关。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人为什么要共同作案,从银行盗走5亿元?
根据民警讯问,两人很快交代了自己的情况。
首先是邱某,她虽然是一家企业的老板,但是那家企业的效益其实并不好。
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邱一直融资借款,累计借款数亿元。
据邱说,她的公司有一个很好的新技术,所以融资和贷款相对容易。
但这一亿元对于邱的企业来说只能说是杯水车薪,并没有帮助邱挽回颓势。
不仅如此,借出的1亿元产生的高额利息进一步压垮了邱的企业。
邱无奈通过客户找到在银行工作的朱,希望她能帮自己“操作一下”。
只要你能把银行里的钱暂时转到自己名下,不仅用户可以获得高额收益,就连朱粲也能获得一定的利润。可以说这是两全其美。
面对邱的承诺,祝他心动,于是两人正式携手开启“5亿元盗窃案”。
至于受骗的客户,主要有两种。
一种,像开头提到的杨女士,被拟补贴13个点吸引,最后掉进陷阱。
至于另一种,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无知中输钱。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这很可笑。毕竟在银行存取款的过程中,有摄像头全程监控。
而且几乎每一步操作都需要客户签字输入密码。如果是大额转账,需要银行其余工作人员重新核实。
在这重重封锁下,还有人能光明正大的动客户的钱吗?
答案是肯定的。2014年来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报案的方,就是最好的例子。
大胆“作弊”
2014年3月,方来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在银行的330万存款不见了。
民警立即来到银行调取监控,查看当时的情况,发现有人当着方的面把他的钱转走了。
那么这些涉案的犯罪分子是如何操作的呢?
其实很简单。由于客户普遍信任银行工作人员,存款后,银行里的内奸就会开始转账工作。
为了不留痕迹,他们会让客户再按一次密码。只要客户答应,钱就直接转出去了。
至于其余银行工作人员的检查,还是处理一下比较好。
大家都很熟悉了,通常给他们一个眼神或者说几句话就够了。
这样,朱等人就可以轻松完成自己的“任务”,坐等收益进来。
至于那些被高额补贴吸引的客户,他们的钱被转走,大概也是这个过程。
首先,客户在去银行之前,会和资金归集人见面,双方会签订所谓的“6不协议”。
之后客户拿到客户给的“存款证明”,去银行办理相关任务。
这个证明自然是假的,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告诉朱等人“有人上钩了”。
在打印对账单的过程中,会要求柜员进入转账系统,然后在打印对账单的过程中要求客户再次输入密码。
这样一来,客户的存款自然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被转走。
当然,一个普通的地方分行很难同时找到这么多的“大客户”,所以我们也发现不了受骗的客户基本都是钱庄介绍的。
以“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工作,你过去可以给你弄点好处”为借口,他们事后自然会得到非常高的回报。
据涉案人员交代,每成功转走一个客户的资金,像朱这样参与诈骗的银行工作人员就会得到3%的好处费。
至于那些基金持有人,他们获得的资源更多,一般在15%~18%左右。
可以说,从这里可以看出秋是在“画大饼”,因为她要履行对朱的承诺,就要付出太多。
13%的客户,3%的朱某,15%的基金客户,再加上4%的银行,朱某累计支出的“收益”达到了惊人的35%。
而她挪用了近5亿人民币,一年支付的利息达到了惊人的1.75亿。邱的企业怎么负担得起?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邱某早早“放弃了挣扎”。
她知道自己还不起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没有想着携款潜逃。警察来找她后,她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情况。
至于那些基金客户,以及像朱这样的涉案银行工作人员,都难逃法律的惩罚,迎接他们的将是漫长的刑期。
但即使这些坏人受到了惩罚,银行客户遭受的损失还是客观存在的。
在邱无力还款的情况下,这些客户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银行的处理,法律的警告
“银行存款巨额被盗案”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对各大银行尤其是杭州联合银行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了将这种影响降到最低,杭州联合银行迅速做出了相对措施,除了追回部分存款外,还提前向客户支付了部分差额。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家银行还是有作用的。
其实杭州联合银行虽然成立时间比较短,但是到现在也才10年,注册资本也比较少,只有几十亿元。
但是,这家银行本身的实力也不容小觑。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公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行榜中,这家银行排名第488位。
另外,这是国内首家引入外资股东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背后有一家荷兰合作银行。所以这种押金还是可以交的。
当然,银行先行赔付,这些损失最终还是要由罪魁祸首来承担。
针对邱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法院当时的审理难点是该案是否涉嫌诈骗罪或盗窃罪。毕竟,两者似乎在同一页上。
公安局将罪犯移交检察院时,主要诉讼罪名是盗窃罪。
法院审理此案时,更倾向于这是一起诈骗案,因为客户在银行存钱的过程中,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再次输入了密码”。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引导转移自己的存款,更符合“诈骗罪”的情形。
从犯罪的严重性来看,诈骗罪比盗窃罪更严重。
但是,在本案中,对于主犯邱来说,无论是盗窃还是诈骗,其实都是一样的。她从终身监禁开始。
其实法院就是这么宣判的。邱被判无期,其他人都是依法判刑,谁也逃不过法律的正义问题。
由于邱在服刑期间表现相对较好,监狱于2019年提出减刑建议,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最终认定邱确实符合减刑条件。
于是她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再10年。
对于已经五十多岁的邱来说,这个判决不算太重,但这一切都是她应得的。
我们也真心希望她在监狱里能检讨自己的错误,出来后能改过自新。
在这类案件中,除了犯罪者,受害者的经历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在国家高度重视反诈骗宣传的时候,有些人会因为所谓的“高回报项目”而倾家荡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捷径。暴利的背后,必然有巨大的风险。天上怎么会掉馅饼这样的好事?
除此之外,我们也要提高警惕,比如上面提到的那些违反职业道德的银行工作人员。
虽然他们有相对可靠的身份,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触犯法律,为自己谋取私利。
所以,我们要时刻警醒,千万不要给这种心怀不轨的人可乘之机。
当对方要求“再次输入你的密码”时,你要谨慎。至于所谓的“6无约定”,你就别理了。
不仅是银行职员,还有其余的社会工作者。我们不能给他们绝对的信任。
要知道“你不能害人,但你不能害人。”保持警惕不是对别人的不尊重,而是对对方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