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清单:1。更换电脑,请按2。换手机,3。换车…实现我的愿望清单我就嫁给你”…
女朋友给我发了个愿望清单,声称“实现了就结婚”。你会如何选择?江苏男子张(音译)选择尝试一下。他借了近30万买了奥迪车、华为手机等清单物品,开始追求女人赵。没想到,交往半年后,赵提出分手。事后,张将赵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这一典型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赵某有不当得利,应返还20万元。这样的案例不止一个,上游新闻记者(邮箱baoliaosy@163.com)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也发现了更多案例。
合适的女人送来一份“愿望清单”:
把电脑、电话、汽车换成迪士尼……
2019年底,江苏女子赵给微信好友张发了一张2020年的愿望清单。清单的内容包括:1。换Thinkpad笔记本电脑;2.换华为p30p或者mate30;3.去迪斯尼乐园旅行;4.看一部喜欢的剧;5.换奥迪A6L或者奔驰C260L;6.去张家界承诺:“实现我的愿望清单,我就嫁给你”。
张信《心愿单》图片来源:江苏高院官方微信号
一直想追求赵的张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便留言道:“姑娘你是真心的吗?我是认真的。”赵答道:“我不知道选你对不对,但我想赌一把…”
为了实现“愿望清单”,张通过贷款、向他人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给赵买了华为手机,再给奥迪付了首付,每月以转账的方式给赵支付最后的房贷款...赵自然成了他的女朋友。
谈恋爱才半年就被叫上了
不甘做“冤大头”,检方要20万元回来
张某“绝望”的幸福只维持了半年:2020年6月,赵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张某要求赵某返还财产,但赵某辩称,张某以为“遗愿清单”是双方的婚约,但实际上双方从未有过婚约,张某的行为属于自愿赠与。张某索赔无果,只能将前女友诉至扬州中院新坝法院不当得利。
新坝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恋爱半年期间,为赵某支付了近30万元,超出了日常交往的范围,赵某为实现自己的愿望,曾许下与张某结婚的诺言。故该赠与应视为张对双方结婚的意愿,不能界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既然双方已经结束恋爱关系,就应该归还。
对于退款金额,新坝法院未支持张某的全部退货要求。而是根据交往时间、当地消费习惯、赠与财物的性质(如衣服、化妆品等),判决赵某返还张某20万元。)以及“520”和“1314”的特殊含义。宣判后,张、赵均未上诉。
类似的夫妻分手要求追回财产的案例,上游新闻记者在网上搜索中国裁判文书,发现案例很多,其中不仅有男方给女方转账的,还有女方给男方转账的。
例如,四川资阳的王(女)和徐在2017年9月的一场夜场演出中相识。他们成为恋人后,王一直希望与徐结婚。至2020年9月,王共转账31.1万元给徐。没想到,2021年3月,徐提出分手。王将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
四川类似案件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经雁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资阳中院二审,最终认定王某在两人恋爱期间发放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红包(888+520+520+1314=3242元)应予扣除,徐某在两人恋爱期间转给王某的6.8万元也应扣除,最终徐某应返还不当得利23.9万元。
律师声明>: gt
恋爱期间双方送礼物要谨慎
不要冲动买单,不要非分不可
对于张某根据“遗愿清单”借款给赵某买礼物,最后得到两人两钱空一案,聂伟昌律师表示:“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据此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妥。根据《民法典》第122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的获得、另一方的损失、一方的获得与另一方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受益人的获得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赵某收受张某财物好处费近30万,张某因该行为而负债。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赵收取的财物因恋爱关系的丧失已失去法律依据,故赵的情形属于不当得利,所获利益应依法返还。"
对于张申请返还的近30万元,为何最终决定只返还20万元?聂伟昌律师提到一个细节:“恋爱中赠送的衣服、化妆品等日常用品,以及发出的520、1314等有特殊意义的红包,很容易被认定为礼物。所以恋爱中的男女不能被爱情冲昏头脑,以为送贵重的礼物和红包就能打动对方。事实上,一旦他们这样做,财产将转移所有权。
在采访的最后,聂伟昌律师还提到了类似案件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在一些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礼物,最后人和钱都空的案件中,受害方会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带有义务的赠与,并以此起诉。以此案为例,赵写了一张‘愿望清单’,并留言‘如果我的愿望清单实现了,我就嫁给你’。看起来像是有赠与义务的合同纠纷,但实际上婚姻是权利而非义务,感情不能成为附随于赠与的义务。因此,张起诉赵不当得利是明智的选择,更容易得到法院的认可。这个案例值得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借鉴。”
上游新闻记者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