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7日,浙江衢州市开化县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山东威海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本地确诊病例;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筛查病例;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本地感染病例。为做好我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南宁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积极报告信息,落实防控措施
1.从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来(回)的人:
自3月4日(含)起,在甘肃省酒泉市、山西省运城市居住的人员;
3月2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浙江衢州居住的;
2月21日(含)以后从山东威海来(回)的人;
2月9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广西防城港居住的;
2月25日(含)以来来(回)广西百色或来自广西百色的人员;
3月5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山西省晋城市居住的;
自3月3日(含)起,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吉林省四平市居住的人员;
自3月2日(含)起,在河北省保定市、辽宁省丹东市居住的人员;
自3月1日(含)起,在陕西安、江苏徐州居住的人员来(回)永;
自2月28日(含)起,在浙江省嘉兴市、吉林省辽源市居住的人员;
自2月26日(含)起,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山东省烟台市居住的人员;
2月25日(含)以来从江苏南通来(回)的人;
2月24日(含)以来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海南省三亚市来(回)的人;
2月22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四川省眉山市居住的;
自2月21日(含)起,有在北京市昌平区、山西省忻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居住的人员。
自2月20日(含)起,有在四川德阳、绵阳,辽宁沈阳,甘肃兰州居住的人员。
山西省太原市自2月19日(含)起;上海市徐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静安区;广东省河源市的游客(海归);
自2月18日(含)起,上海市有嘉定区、青浦区、黄浦区;一直生活在国外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人;
自2月17日(含)起,有来自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晋中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东丽区、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长春市、云南省保山市的来(回)人。
自2月16日(含)起,有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松江区、四川省泸州市、广东省惠州市人员一直居住(归国);
自2月15日(含)起,在山东省青岛市、河北省邯郸市居住的人员;
2月14日(含)以来,广东省有广州市、中山市;上海市闵行区、宝山区、普陀区;在国外生活过(或归国)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
2月13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居住的人员;
2月12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居住的;
2月11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广东省东莞市居住的;
2月9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云南临沧居住的人员;
自2月8日(含)起,北京市有海淀区、西城区、丰台区、经开区、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来过(回过)无锡旅游的人;
2月6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四川省成都市居住的;
2月5日(含)以来从黑龙江省鸡西市来(回)的人;
自2月3日(含)起,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东省珠海市居住的人员;
2月2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云南省德宏自治州居住的人员;
自2月1日(含)起,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广东省呼和浩特市、深圳市居住的人员;
1月27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江苏省苏州市居住的;
1月25日(含)以后从辽宁省葫芦岛市来(回)的人;
1月23日(含)以后来(回)且已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居住的人员;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最近14天内有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来(回)住人员,或曾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直辖市居住的人员;
请尽快向所在社区(村、社)和单位反映。同时,应当向南宁市电子健康卡申报并配合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政策动态变化。来(回)南宁的人员,要提前与目的地社区(村村)联系,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返回南宁前24小时,通过“南宁电子健康卡”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举报”,逐项如实填写信息进行举报。
文心提醒我
1。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社)和所属单位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居住史和接触史。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出远门。请密切关注中国的疫情。建议近期不要离开香港或广西,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新冠肺炎本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报告的地区(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高危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者必须离岗14天以上,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3。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市民朋友们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勤洗手、充分通风、吃熟食、使用公共筷子、勤清洁等科学规范的良好卫生习惯。不要扎堆,少聚,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人群拥挤、空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
4。积极接种疫苗,构建免疫屏障。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人群、需要加强疫苗接种的人群,应主动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疫苗接种,增强自身免疫力。目前已进入流感高发季节,建议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接种疫苗。
5。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市民遵守国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卫生编码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尽量减少购买海外商品,接触海外商品要注意保护。目前,奥米克隆株引起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高发,我国也有通过冷链或非冷链物品、阳性海外邮件等物品传播病毒的病例报告。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建议不要购买海外商品、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区和疫区产品,取快递时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Express compliance消毒湿巾可用于在拆包前对内包装和外包装进行彻底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