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起休宁县有序恢复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自5月31日起,各类市场主体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营业的时间和范围
自5月31日起:除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限制的市场主体外,其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市场主体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自6月1日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恢复正常营业。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在食堂就餐,不得承办婚丧嫁娶、业务接待等宴请。所有的食物都打包带走或送走。
二。恢复营业和市场的要求
“不堵”不等于“不堵”。静态管控措施解除后,各类市场经营者要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恢复的营业场所必须是:
(1)加强对单位员工的管理。员工必须在48小时内带着阴性核酸检测报告返回工作岗位,每天测量两次体温,并做好记录。员工如发现发热、咳嗽症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及时就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不得复工。
(2)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防疫提示。所有进出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3)各营业场所应落实通风、消毒、卫生管理等措施,进行日常消毒并如实记录消毒情况,特别是场所内厕所、中央空通话室、楼梯间、电梯等营业设施设备等卫生死角区域,中央空通话室暂不使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限时错峰要求
各市场主体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控制人流。农贸市场只保留一条进出口通道,实行50%限流错峰措施。严格限制进场人数,防止人群聚集。
各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管。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电话:
059-7512865(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059-7516043(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059-7814080(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059-7814086(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监督电话:0559-7511227
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