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在大型超市购买蔬菜。新华社记者冉立摄
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的指导意见
近期,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分散在多地,部分地区疫情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蓬勃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菜篮子”产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十分重要和紧迫。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责任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保障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第一责任,强化市长主体责任,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条件下,统筹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等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处理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证市场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㈡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机制。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的影响,保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求实际,科学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做好保供稳价各项工作。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障供应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保障工作。
(3)主要目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调联动保障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体系。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 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供应保障的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保障供应和价格稳定。
(2)明确职能部门的任务。在市政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下,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运输、中转、配送、配送、价格监测和管理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负属地责任,负责保障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在严格、实事求是防控疫情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应急准备。
(1)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工作。摸清田间蔬菜的面积、种类、产量,池塘畜产品、水产品的种类和产量,准确掌握主要“菜篮子”产品的种类、规模和运输渠道,分析掌握供求动态变化和库存量,制定供应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和运输措施程序。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日常供应、销售和价格情况,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2)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的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出、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储备符合协议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抓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进网上交易和专车、专线“点对点”配送,提高对接效率。组织超市、电商平台、社区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购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4)构建应急供应网络。在城市及周边地区选择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供应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运输场所、区级临时配送中心、街道临时配送点(以下简称“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载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超市作为应急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道办法,设计应急运输路线等。,支持“菜篮子”产品的应急供应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1)保证足够的生产人员。在满足防疫要求和加强自我保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设卡拦截,以防疫为由任意切断道路封闭村庄,阻止农民下地耕作,限制农业机械通行。预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同时合理限制用工数量空。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有序组织“菜篮子”产品生产。可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就业,满足生产需要。封闭区和全球封闭城市要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障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工作工具,确保当地生产稳定和及时收获上市;达到启封标准的,要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2)保证农资供应充足。要维护农资市场、商店和急需农资生产加工企业的正常运转,保障农资生产和供销运输有序发展,稳定市场秩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确保生产资料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网上订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取所需农资。闭环城市的农业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经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资料转移,允许标准化消毒后的产品流通,对幼龄畜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屠宰畜禽产品实行检疫后“点对点”运输。
(3)有序组织产后治疗。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拣分级、冷藏保鲜、包装贮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毒。,加强人员防护,防止疫情扩散,确保“菜篮子”产品流通“第一公里”畅通。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防控地区可以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到当地从事产后商业化;提倡“菜篮子”产品的产后处理,各类主体相互配合,就近交流就业。优化农民工管理流程,加强区域间劳动力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就业难、贵问题。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全球范围内实行封闭地区和封闭城市,保证必要的人员进行产后商业化。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渠道。
(1)着力提高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合法装载运输国家统一鲜活农产品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破路、封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要全面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站,并及时告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2)优化防疫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和饲料、幼畜、种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速申请、快速办理、全国互认,优先运输、装卸、查验放行,不得层层限制运输。对“菜篮子”产品和农资运输车辆的驾乘人员实行精准管理,严格落实“摘、留、追”和“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普遍认可,在有效期内不需要重复检测。如果核酸检测结果在目的地超过48小时,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法。如果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应立即放行,而不是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绿色出行卡上带*标记的驾驶人和乘客主动申报车辆、出行和“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应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和农资运输车辆管控措施,方便司机和乘客查询了解。各地封闭城市要及时足额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照“一车一证一线”模式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
(3)做好应急转移运输工作。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区(枢纽站、快递园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的物资中转站、接驳站或配送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运输工作。全区封闭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运输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毒、不交叉作业、不接触人员”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驾驶员和乘客实行闭环管理。“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进出全封闭式城市中转运输场所的驾驶员、乘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实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得指派黄码,不得加盖印章,不得实施局部隔离,回国后可严格执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不需要隔离。
六、充分利用“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1)发挥保障和供给机制的作用。各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障机制,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调运和营销,直接采购当地“菜篮子”产品,保证市场需求。加大异地调运,快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直接生产、闭环、无接触”的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断货、断档。
(2)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发挥线上应急供应保障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线上销售主体,利用好生产仓、中转仓、前置仓、土地销售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3)积极寻求外部支持。现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求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供应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畅通“菜篮子”产品的地方配送。
(1)确保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障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路菜”稳定供应。实时监控超市、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及时补充市、区(县)、街道货源,确保货源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关闭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区封闭城市要分区、分级、分段管理。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建立集疏运、街道运输配送、邻里社区直接配送等多种保障供应体系,确保任务到达、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2)放宽市内交通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情况,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货运车辆限制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地区外,原则上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预防区、控制区、封闭控制区和全球封闭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列入保供清单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进入区域,进入市内开展运输工作。
(3)保持必要的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复工,就近设置核酸检测、休息、就餐等服务场所,保障相关人员服务。
八、综合施策,确保“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1)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预防区和控制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非接触式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在社区周边设置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的方式,确保终端畅通。封闭地区和封闭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临时供应点和自提点,通过标准化生鲜蔬菜套餐、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2)保证足够的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员等寄递人员开展寄递工作。预防区和控制区要让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复工,尽快恢复社区食品店的主要保障功能。保障名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和配送人员应按指定路线进入该区域开展运输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蔬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闭地区和全球封闭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菜篮子”产品,提供核酸检测、洗漱休息、餐饮服务等必要场所。,从而打通“最后100米”的供给。特别是要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和场所的物资发放。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地方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3)创新社区分配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从事“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流动销售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控制区、封闭区、封闭城市可以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向有需要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用集中配送和统一配送,积极推广网上购买和社区自筹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配送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加强工作保障。
(1)强化基础保障。各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整体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的人力物力准备,确保价格稳定。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较多“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贴。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虚假或过度投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有序。
(3)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采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及时报送受突发疫情影响的“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等信息。,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