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咖啡分类2022-09-10  31

2021年自贡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自贡市坚持“外防投入、内防反弹”和“人、事、环境一起”的总策略,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印发了《2000年

《细则》指出,要加强风险人员精准安排。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更新预警区域,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各区(含高新区,下同)要及时全面摸清国(境)外在(返)市人员、境内高风险地区、预警区域和进口货物、隔离场所等重点行业情况,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控制措施。要发挥通信大数据技术优势,做好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时间空陪同人员、重点区域调查人员的查控工作,确保不留一人。村(社区)、火车站、客运站、住宿业等。应加强对进(退)市人员的排查,详细登记进(退)市人员信息,做好报告工作,坚决防止风险人员的丢、脱、漏。

《细则》指出,要规范返城人员有序流动。倡导低风险地区人群到(回)城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境后从省外或省内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达(返回)本市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第2、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直至入境时间达到21天。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时,人、物、环境三个样本同时为阴性。14天内,对在本市有居住(回)史的区县(直辖市或省会城市高危地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居住过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方式,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住所14天。14天内,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中、高风险区所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居住过的人员,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均为阴性,纳入社区管理,对其健康进行监测,直至离开居住地14天。14天内,从疫情发生省份来(回)市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到达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事进口商品、隔离场所等重点行业的回国人员,每日进行14天健康监测,每日量体温,不外出或在家聚集,回国后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规则》指出,要加强对危险品和环境的监控。各区要严格落实集中监管仓库制度和仓库管理员责任制,摸清各仓库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确保“批次检查、分片消毒、集中监管、严格控制”。紧盯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餐厅等销售终端,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大在“四川冷链”平台的登记备案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数据监测、分析研判,对进口量大的重点企业及时预警,引导其减少或暂停从高风险国家(地区)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货物,督促企业在首次卸箱时进行预防性消毒,降低和规避风险。及时调整监测点位和频率,落实国家和省重点行业人员闭环管理要求,加强高危场所监测,确保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查尽查”。

《细则》指出,要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药店、交通车站、宗教活动场所、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对进入人员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景区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在集市、农家乐(民宿)、茶楼、棋牌室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查码、测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加快集中隔离场所改造封存,落实主要负责人为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红黄牌”管理制度,严防交叉感染。垃圾全部按医疗垃圾处理,污水必须严格消毒,达标排放。

《细则》指出,要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教育部门要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时间,安排春季学期错峰开学和返校,督促学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春运组织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根据旅客需求及时增加露天进站和安检通道数量,规范旅客分流、体温检测和卫生码检,增加交通站点和车辆通风消毒频次。目的地和始发地为高、中风险区的城市的客运车辆载客率分别不得超过50%和70%。一、二类客车乘客实名制购票率100%,省际、城际包车乘客信息登记率100%。发现健康码异常者,应立即转移,并按有关规定移交。

《细则》指出,要严格控制集会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庆典、文艺演出、展览促销、聚集宗教民俗活动,减少农村集市、坝宴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培训、群访、慰问、联欢等活动。确需举办且参加人数超过50人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并制定防控方案。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严格审批。建议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个,并“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如果真的有必要,单次活动规模尽量控制在50人以下。主办者必须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村(社区)负责督促主办单位登记参合人员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餐饮单位承办5桌以上宴席时,必须严格防控疫情,确保用餐人员在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

《细则》指出,要发挥基层哨兵的作用。继续做好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标准化升级工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允许治疗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如发热、干咳、疲劳、嗅觉和味觉减退等。,做好信息查询和登记,并在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症状患者,应立即就地观察,指导患者佩戴口罩,并联系120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就近有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治疗。对于无流行病学史的可疑症状患者,应指导其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各级各类药店要对店主实行扫码测温,做好四类药品(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销售的实名登记和申报工作,询问吸毒人员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居住史和上述地区人员的接触史。如发现疫情隐患,应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卫生、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医疗机构和药店。

《细则》指出,要坚守医院感防控底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人流、物流管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责任制,做到“一眼、一测、一查、一问、一扫”(见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问流行病学史、扫位码标准)。所有去发热门诊的患者,不管有没有核酸检测报告,都要做核酸检测。在测试结果反馈之前,要配合观察。医疗机构应在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加强病房管理,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实行缓冲病房单间治疗,禁止患者加床治疗。严格执行病房24小时门禁制度,规范陪护和探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细则》指出,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密切关注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重叠流行的风险,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安排,规范安全开展不同年龄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无禁忌,不断优化宣传引导和接种服务保障,实现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应接种全部疫苗 并力争组织已接种六个月的人群完成加强免疫,尽快形成全民免疫屏障。 在新冠肺炎严格实施疫苗安全管理,实行全程可追溯。

《细则》指出,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流向追踪、隔离转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的需要,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用品。组织市县联动、多部门参与的疫情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队伍,提高能力。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动态研判疫情。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从常态防控转入应急状态,实施提升指挥,开展扁平化行动。市级统一配置辖区内的流控溯源、核酸检测、运输隔离、交管队伍和集中隔离场所。疫区县原则上要按最小单位准确确定控制范围,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确保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

《细则》指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进行不必要的走访,到达(返回)城市时做好健康监测,不外出或不必要的聚集,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一米长、 并使用公筷”,并保持使用旅行卡,扫描场所代码,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要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疑释惑。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行为。要大力开展冬春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参与疫情防控,营造整洁、健康、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细则》指出,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区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协调联动的指挥体系,收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级网格”责任制和“五包一”责任制,有物业管理的城区实行“社区、小区、物业、业委会”四方联动,无物业管理的区域实行“小区段、组长、楼管员、住户”三级防控。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市检查组要牵头会同各工作组(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排查风险漏洞,督促整改落实,织密常态化疫情防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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