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式:在线处理。
办理方式:将《申请材料》中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青岛市交通发展中心货运处进行审核,表头格式为:“[通行证申请]公司全称_联系电话”(例:[通行证申请]青岛能源有限公司_薛* * _ 1368764
联系电话:88918730,8891873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需要下载的资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温馨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并独立编号。只有原件有效,涂改、污损、复制无效。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企业根据运输计划提前申请,每天15:00-17:00集中发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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