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准确、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镇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格的人员管理和差旅管理。近14天在疫区居住过的人员和在大朗居住过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如需广大市民不出东莞或出省,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镇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旅行社要带头落实留莞不出省的非必要要求。
二。严格控制聚会活动。暂停大型会议活动、党内活动、娱乐活动等聚会活动,提倡“喜事推迟,丧事从简,不办酒席”。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措施。镇内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卫生码检、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限行、预留、错峰的要求。接纳的消费者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室等封闭式娱乐场所。暂时关闭。村(社区)喜庆会堂、广场等场所暂时关闭。镇上所有的私人医疗机构都关门了。
四。严格的交通防控。高速公路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核对乘客信息,落实测温、明码出行、佩戴口罩、禁止红黄码人员上车等防控要求;各类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第五,强化“哨兵”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哨点监测的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患者流行病学史和症状的询问工作。凡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之一者,将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转运。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应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史咨询,特别是重点询问是否有大朗居住史。在核酸结果出来之前,会对所有患者进行观察,待核酸阴性后即可离开。零售药店应在新冠肺炎实施“十症”购药者实名登记,同时将上述信息录入“省智慧药监局购药者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在不触发系统拦截的情况下销售药品。如果系统拦截并提示购药者或用药者为“黄码”或“红码”人员,则不允许向其出售药品,并将其引导至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同时立即向当地三人小组报告。
六。加强对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的控制。各级各类学校严格管理人员进出。非学校人员不得入内,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聚集活动暂停。教师、学生和员工应做每日早晚健康监测。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全面关闭,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对外开放。
七。配合隔离控制。我镇对有中高危地区居住史的人群实行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措施时,控制区内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控制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核酸检测,确保该做的核酸检测都做了,不遗漏任何一个。遵守采样和检测点的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第一健康责任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打好新冠肺炎疫苗,坚持勤通风、勤洗手、勤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十、严格问责。对不配合管理,妨碍或阻挠疫情防控,以及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的活动轨迹有交集,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戴好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自己的居住史和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不实报道和虚假信息。以上疫情控制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