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民朋友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减少跨陆地流动
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非必要不得离开。在南宁以外工作学习的市民除非必要不要回南宁,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确实需要离开返回南宁,请提前与目的地社区(村或寨)联系,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返回南宁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寨)报到,到达后12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寨)报到。同时,通过南宁市电子健康卡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南宁进行申报”,逐项如实填写信息进行申报,并配合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对不按规定申报备案、故意隐瞒行程或拒不配合防控管理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没有收集活动
不举行集体祭祀和祭扫活动,不举行大规模的家庭、宗族聚会扫墓,禁止在祭祀和祭扫后举行集体聚会和聚餐,防止发生群体性疫情。
三。做好个人防护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标准,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勤洗手、充分通风、吃熟食、使用公筷、勤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扎堆或聚集,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人员密集、空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
四。崇尚正文明祭祀和祭扫
外出祭扫时,要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需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扫码亮码,错峰祭扫,减少停留时间。可以通过家庭追悼会、鲜花祭祀等文明低碳的祭祀方式祭奠先人。
给奖励
如向所居住的江南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江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市外入境解除隔离,我国中高风险区、县(市、 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到达(返回)江南区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经村(社区)、镇(街道)核实的,给予第一名举报人200元人民币奖励。 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妨碍国(边)境管理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线索。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疫情尚未结束,共同守护健康。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法规,文明祭祀,平安过节。
江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71-4807916
江南疾控中心电话:0771-4823625
福建公园街道办事处电话:0771-4829829
江南街道办事处电话:0771-4837819
沙井街道办事处电话:0771-4811338
江西电话:0771-3361113
苏圩镇电话:0771-4178002
延安电话:0771-416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