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炖锅2022-09-10  21

2022桂林市阳朔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安排

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2022年既有住宅安装电梯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阳朔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城镇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迫切需求,根据《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朔县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朔县〔2021〕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就2022年既有住宅申请安装电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范围

阳朔县国有土地上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和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单位房屋,2018年12月6日前合法建成并投入使用,无电梯。自建房、别墅、C级或D级危房、单产权单梯房以及已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危旧房改造计划的房屋,不属于项目申报范围。

二。项目实施原则

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主体、政府引导、依法合规、建设管理并重”的原则。

三。项目实施主体

同意安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现有住宅电梯安装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前期准备、项目申报、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原房屋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等相关单位作为实施单位,具体负责上述工作。

四。项目申请条件

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可以以单元(梯号)为单位,由实施主体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整栋楼或者整个小区提出申请的,所有申请安装电梯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1)申请安装电梯的业主具有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并能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安装电梯的住宅应当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安装电梯的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单元建筑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户数2/3以上(以下简称“双2/3以上”)的,安装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4)征求电梯安装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无异议,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解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

五.项目资金筹措

在现有房屋中安装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

(1)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并考虑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业主共同出资;

(二)可以申请提取和使用电梯安装涉及专有部分的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户余额的30%,且在专项维修资金分户余额低于30%时先行支付,应当及时续缴后方可提取;

(三)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电梯安装所涉及的业主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经原房改单位同意,房改可以使用,具体要求由县房改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五)业主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

(六)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

同意安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维修和保养分摊达成书面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出资比例或者金额。

电梯安装完成后,运行、维护、维修等后期维护管理费用由电梯安装业主承担。

六。项目补贴标准

自治区、县级财政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2021年9月30日)起,对本县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的既有住宅电梯安装工程,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财政补助。

(一)自治区补贴标准以七层住宅补贴上限15万元/套为基础,住宅每降低一层补贴上限降低10%;

(2)县级财政补贴标准以七层住宅补贴上限2万元/套为标准,住宅每降低一层补贴上限降低10%。

自治区、县级财政对既有住宅电梯安装工程的补贴总额上限为安装电梯总费用(包括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电梯采购等费用)的5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总额超过电梯安装总费用50%的,比照减少补贴资金额度。

对在预留电梯井位置安装电梯的既有居住建筑,补贴标准按相应楼层减半。无法在预留电梯井位置安装电梯,需要在现有住宅平面外安装电梯的(经相关部门在核发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时核实),仍按相应楼层正常标准执行补贴。

七、如本实施方案下达后,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新政策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按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新政策执行。

八。未尽事宜,请联系: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保障股,电话:8819898。

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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