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平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新浪微盘2022-09-10  36

2022桂林市平乐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平乐县耕地产能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一、补贴政策改革是什么?

从2016年开始,将中央农业综合补贴资金、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的80%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二。国家的这种补贴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补贴资金与耕地地力保护直接挂钩。所有承包了耕地的农民,只要保护好耕地质量(指符合补贴规定的耕地),都可以享受这项补贴。

三。改革后补贴谁?

补贴对象是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土地流转后,仍然会分给承包农户。

四。2022年内容?

一是补贴资金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发放到位;二是补贴面积应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面积为基础;三是明确了国有农场职工申报承包耕地补贴的要求;第四,支持各地用奖惩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于露天焚烧秸秆,各地可根据情节轻重,扣减或取消违规者的补贴资格。

【/s2/】五、每亩补贴多少?

各县原则上每年执行统一的补助标准。根据上级当年拨给该县的补贴资金总额,除以该县当年核实的补贴面积,得出该县当年每亩补贴金额。

六。根据什么区域?

原则上,补贴面积以土地所有权登记面积为基础。但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在本县确权到户的耕地,仍可按本县上一年度补助标准给予登记和补助。

计算公式:农户补贴面积=确权登记面积-农户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承包土地是否符合补贴条件每年核实一次。

七。国有农场职工承包耕地补贴如何登记?

国有农场承包给职工的耕地也纳入补贴范围,申请补贴的农场职工必须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以前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或者已经遗失的,必须补办耕地承包协议。与工人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报其所在县、乡的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证。

这种补贴不是给农场自己管理的耕地,也不是转给不是农场职工的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

八。什么情况不允许享受补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滩涂、蓄滞洪区、湖泊、河流等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

2.国家已发放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助的土地。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在耕地上,耕地的生产力受到了破坏。

4.畜牧、水产养殖场(包括挖塘养鱼)占用的耕地已经改变。

5.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包括:

(1)设施农业项目区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如用于经济作物种植的连栋温室大棚、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塘、养殖育苗场所、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农业生产必需的环保设施用地;

(2)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例如,烘干场、谷物烘干设施、临时储存谷物、农业材料和农业机械的土地。

6.非农业征用(占用)改变用途的耕地。

7.发展林果业和绿化景观建设的耕地。

8.抛荒耕地一年以上(含)。

9.质量达不到县级有关部门认定的耕种条件的新增耕地。

九。承包农田里哪些作物可以补贴,哪些作物农民不能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甘蔗、木薯、大麻、草莓、食用菌临时简易棚、一年生中药材等。

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为多年生木本植物: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桑树、多年生中药材和花卉等。

【/s2/】十、补贴资金将以何种方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答: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当年农民补贴面积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通过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农民“一卡通”账户,农民凭“一卡通”从金融机构领取补贴。

XI如何改变农民的信息?

为保证农民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当年农民信息和补贴面积如有变更,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当地村委会签字盖章后,送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变更备案。

十二。哪些行为是违反补贴政策的?

下列情形属于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

1.编造、伪造村组、农户虚假名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

2.审核不严,造成农民虚报、多报补贴面积;

3.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和个人集中保管农民“一卡通”存折;

4.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冲抵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

5.收取农民“一卡通”存折收取补贴资金;

6.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

7.未按要求公示农民补贴面积的。

十三。违纪违规怎么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收、债务和欠款。对违规违纪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追究相关地方和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如何报告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举报?

答: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权据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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