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发展

西安蓝田县发展,第1张

2022西安蓝田县稳经济措施

一、稳定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加快制造业等6个行业存量免税额全额返还,增量免税额按月返还。狠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税,加大帮扶力度。

(二)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

取消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各种隐性门槛。200万元及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购项目,适合中小企业的,应当特别针对中小企业。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适合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金额不得低于采购项目预算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降低市场主体租金。

对租赁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租3个月(不重复执行第一季度减租政策),减租金额直接抵扣未交租金。对已缴纳租金的,根据承租人意愿在下一个租赁期返还或抵扣租金,6月底前完成减免。

(4)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对全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登记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实收资本50万元、连续5个月正常生产经营并做出经济贡献的企业,每户给予3000元补贴。对营业收入连续两个月增长10%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稳定三次产业,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5)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复苏。

组织文化旅游活动,促进白鹿原影视城消费,繁荣夜游经济。落实1000万元文化旅游扶持基金,按照30元/间/天(以实际入住为准)的标准,对全县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给予补贴,每户最高10万元。

(六)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落实1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对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全县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个月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支持特色现代农业。

落实设施农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新建智能连栋温室6万元/亩,日光温室3万元/亩,标准钢架温室3000元/亩,升级原有设施温室200元/亩。

(八)鼓励扩大粮食种植。

  落实1000万元扶持资金,实施白皮松、核桃等传统规模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对于利用撂荒地、闲置地等扩大秋粮种植面积的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3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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