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吉林市将开展第六轮核酸检测
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感染者,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吉林市开展第六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11日中午12点,全市全面开工,下午18点前完工。
二。检测范围
吉林各县(市)、开发区。
三。取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县(市)、区、开发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根据村(社区)和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邀请居民在其常住地的采样点参与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告后,可在工作场所采样。
四。检测对象
吉林市、县(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原则上居民按常住户口参加抽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抽样送检。向社区报告特殊情况后,他们可以在工作场所取样。
五、相关要求
(1)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要求居民携带身份证、外来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确保不漏一户。
(3)要求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进行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聚集吸烟、吐痰和相互交谈,有效防止采样期间的交叉感染。
(4)由于近期气温变化,路面湿滑,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和小孩。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