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并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中度或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入读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又不能上学的残疾儿童,主要送到康复机构和残疾人之家,有条件的提供上门服务。
依法开展特殊儿童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的安置办法并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仲裁。
视障儿童可以上南京盲校,听障儿童可以上南京聋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