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一封信
亲爱的学生家长们: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围绕“严控增量、减少存量、常态监管、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我市不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双减”政策的实施需要父母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真诚地向各位家长提议:
第一,理性对待校外培训。请家长结合孩子实际需求,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要私自将孩子送到开展培训的机构。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培训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办学内容一致,查看该机构是否在市教育局允许复课的白名单中。
二、依法依规缴费维权。参加校外培训,请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一次性支付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不要轻信机构的推广手段,以免造成财产损失。索要正规发票。发票的内容应根据实际购买的课程如实开具。对于不再参加的培训,家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费。如果在退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向机构咨询、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向司法机关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实施“双减”政策的实质是减负提质,重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科学的教育观应该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和潜能,尊重孩子的差异和个性化发展,决不能武断地或过分地给孩子安排校外培训。
第四,让教育回归校园。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加强家校沟通,积极参与课后延时服务,让教育回归校园,让学校、家庭、社会同心、同向、同力、协同发展。
特别提醒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科培训。
长春市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参照高中阶段执行):
10人休班27.27元/课时;
10-35课型22.73元/课时;
35人工作18.18元/课时。
(上浮不超过10%,下浮无限制)
家长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教育观,让孩子从校外培训的沉重负担中解脱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督导室:88787110
朝阳区(电话:0431-85102037)
南关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12819)
宽城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990224)
二道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288772)
绿园(监督举报电话:0431-89627105)
月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26011)
长春新区(电话:0431-81337326)
经济开发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9960360)
汽车开发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5904610、0431-85906208)
双阳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4285077)
九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2199795)
安县(监督举报电话:0431-83223899)
德惠市(电话:0431-87267744)
玉树市(电话:0431-83618015转8418)
公主岭市(监督举报电话:0434-6297512)
莲花山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2536047)
中韩示范区(电话:0431-8118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