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业扶持政策

驻京办2022-09-09  9

2021上海市创业补贴政策 (附申请指南)

2021年5月3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毕业两年内具有当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并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

申请上海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须知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本市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沪人社〔2018〕37号)

二。申请人

1.具有本市户籍且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其教育经历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

2.具有本市户籍并经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应用条件

1.2018年12月1日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首次在本市注册成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注册成功后运营一年;

3.创业组织为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6个月,其缴费单位必须与注册就业单位和申请补贴单位一致。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8000元到创业组织单位账户。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政策对象,应当自创业组织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提出申请:

1)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地区审计

1)区就业促进中心业务指导服务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经核实的原件退还申请人,并留存复印件。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2)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经批准的,由区就业促进中心通过注册区就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或委托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组织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验收部门

商事登记机构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业务指导服务部。

七。费用

不收费。

上海各区公共创业指导服务部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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